消费是推动经济发展的关键动力。近期,我省出台了《关于加强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这一文件针对当前消费维权领域的新情况、新需求,提出了一系列系统性强化措施,旨在通过明确各方责任、打通维权难点,让消费者能够放心消费、大胆消费,享受更高质量的服务。
这份《意见》涵盖了20条具体举措,围绕消费的全生命周期进行布局。从督促经营者履行首要责任到构建全方位保护体系,再到加强行政部门和司法部门的责任落实,《意见》力求通过多维度的努力,让消费者权益得到有效保障。
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
确保消费者权益无小事
鼓励大型商场、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建立和完善先行赔付机制,将其纳入商户入驻的基本要求。对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,相关方应第一时间进行赔付,以快速高效解决消费纠纷。
推广线下无理由退货服务,并逐步推进跨区域的异地退换货体系,让消费者在线上线下购物时都能享有"后悔权"。
扩大在线消费纠纷解决(ODR)机制的应用范围,引导更多企业加入全国12315平台。目标是实现全省ODR单位的和解率达到20%以上,并在此基础上不断提升质量。
鼓励大型商业体设立专门或兼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专员,确保消费者的每一件诉求都能得到及时回应。
发挥社会力量监督作用
加强媒体和社会监督
完善各级消费者协会组织建设,支持其开展消费提示、商品比较试验等监督工作。
引导行业协会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,并通过信息共享机制强化行业自律。
鼓励媒体曝光违法违规行为,定期发布典型案例,形成有效震慑。同时,吸纳法律专家和行业专业人士参与消费维权行动,提供专业支持。
加强行政部门监管力度
提升投诉处理效率
优化12315等平台的投诉处置流程,特别是对旅游、食品药品等领域的投诉,实现受理和办结时限压缩一半以上。
推动12315与12345热线融合,建立完整的诉求处理闭环机制。
加强部门协同执法,重点关注食品药品安全、教育培训等领域,开展专项整治行动。同时严厉打击以投诉为名的敲诈行为,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。
完善司法保障体系
强化法律兜底作用
针对新兴消费领域和预付式消费等重点问题,推动相关法规制度的完善,填补监管空白。
推进消费纠纷的多元化解机制建设,建立集人民调解、行政调解和司法确认于一体的"一站式"服务平台。
检察机关将重点关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,通过公益诉讼等方式维护众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
这些措施体现了我省在消费维权领域的系统性部署,旨在为消费者创造一个更加公平、放心的消费环境。